2026年07月17日,不少深圳企业在办理公司注销时,因经营计划调整、材料准备不全等原因需要撤回已提交的简易注销申请,而关于深圳公司注销中简易注销撤回程序的操作规范,近期也成为商事主体咨询的高频问题。结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新公开办事指引,我们梳理了当前简易注销撤回的完整操作规则。
一、简易注销撤回的线上操作入口
办理深圳公司注销的简易注销撤回无需跑线下窗口,可全程网办。申请人需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首页,进入商事主体登记注册板块的办理入口,通过个人账户完成统一认证登录后进入个人中心,点击“我要申请”栏目下的商事主体注销登记模块,选择“简易注销”类别并输入对应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名称等信息,进入“公告详情”栏目后即可找到“撤销”承诺书公告的按钮。需要注意的是,该撤回操作仅限企业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三类主体有权操作,普通经办人无操作权限。
二、撤回后的后续办理规则
企业在深圳公司注销流程中,不管是因自身经营变动主动撤回简易注销公告,还是因税务等部门提出异议、登记机关审核驳回导致简易注销程序终止,都不得再次申请适用简易注销程序,后续只能转为一般注销流程办理。如果是因股东主体已注销等特殊情况无法走简易注销路径的,可按照7月16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最新答复的指引,预约线下窗口走半流程申报,由已注销股东的股东代位履行股东职权完成材料签署,在完成45天公告后办理一般注销。
三、撤回操作的注意事项
企业提交深圳公司注销的简易注销撤回申请前,需确认全体投资人已就撤回事项达成一致,避免后续产生商事纠纷。撤回操作提交后,简易注销公告会同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撤销,税务等部门也会同步接收撤回信息,企业无需单独向税务部门报备撤回操作。如果企业对撤回流程、后续一般注销材料准备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商事服务机构,避免因流程不熟悉耽误办理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