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7日,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新答复指引,不少办理深圳公司注销的市场主体因对清算组相关要求不熟悉,导致注销流程卡顿、材料被驳回。在深圳公司注销的一般注销流程中,清算组的成立与履职是法定前置环节,直接决定注销能否合规推进。
深圳公司注销中清算组的成立规则
根据2026年深圳市场监管部门执行的最新规范,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后,需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启动清算。其中董事为法定清算义务人,清算组默认由董事组成,若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股东会决议另选人员也可按约定调整;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可由股东组成,若董事仅1人,清算组可由该董事单人担任,董事为多人的则清算组成员需不少于2人。清算组成立后10日内需通过深圳“企业注销一窗通”平台完成备案,自然人成员需完成实名认证方可公示。
清算组在深圳公司注销中的法定职责
清算组需完整履行七项核心职责:一是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与财产清单,明确公司资产底数;二是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了结业务,妥善终止未履行完毕的经营合同;三是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配合完成税务预检与清税流程;四是自成立起10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60日内发布债权人公告,对申报的债权进行登记审核;五是清理公司债权、债务,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保费用与法定补偿金;六是在清偿完所有债务后分配公司剩余财产;七是制作正式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有权机关确认,作为后续工商注销的必备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若清算组成立不合规、履职不到位导致债权人利益受损,相关成员需承担对应法律责任。如果您对深圳公司注销的清算组组建、材料准备等环节存在疑问,建议提前咨询正规工商财税服务机构,避免因流程失误拉长注销周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