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3日,深圳多家上市公司密集发布章程修订相关公告,汇顶科技、盛弘股份等企业先后披露章程修改的股东会审议安排,深圳公司变更过程中的章程修改表决问题再次成为市场主体关注的焦点。随着新公司法落地实施,深圳市场监管部门对章程修改的表决程序合规性要求进一步明确,企业在办理相关变更业务时需严格遵循法定表决规则。
章程修改表决的法定比例要求
根据现行公司法及深圳市场监管部门的实操要求,深圳公司变更涉及章程修改的,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从近期深圳上市公司的公告来看,盛弘股份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明确将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列为特别决议事项,要求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同时对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这一标准也是深圳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章程变更备案的核心合规要件。
特殊情形下的表决主体认定
针对部分存量企业章程与新公司法规定不一致的情况,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6年6月的官方答复中明确:若原章程规定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章程修改需董事会一致通过,但不符合新公司法要求的,企业需自行修改章程,将最高权力机构调整为股东会,后续章程修改表决需由股东会按照法定比例作出决议。这一答复解决了中外合资企业等存量主体在深圳公司变更过程中的表决主体资格争议,避免企业因历史章程条款冲突无法完成变更。
表决后的变更办理注意事项
企业完成章程修改的有效表决后,需将股东会决议、修订后的章程等材料提交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深圳公司变更备案。如博硕科技2026年6月披露的住所变更及章程修订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明确需提交股东会表决,获得有效决议后再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手续。需要注意的是,章程修改内容涉及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登记事项变更的,需同步完成对应事项的变更登记,确保章程内容与登记信息一致。
如果企业在深圳公司变更过程中遇到章程条款设计、表决程序合规性等问题,建议咨询具备深圳工商服务经验的专业机构,提前梳理表决流程、准备合规材料,避免因表决瑕疵导致变更申请被驳回。


